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》颁布实施
中央编办、监察部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》从2007年2月13日正式实行,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,将坚决予以查处。
“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,将坚决予以查处。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决不姑息迁就!”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表示。对于违规违纪行为,知情者可以向监察部门或者通过“12310”举报电话向机构编制部门举报。吴知论表示,国家已经正式宣布,十一五期间,乡镇机构编制包括实际人员只减不增,因此乡镇将作为机构编制检查的重点。
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说,在违反编制管理的案件背后,常常隐含着一些腐败问题。他表示,监察部将加大查办力度,不仅要查处各种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,还要坚决查处各种包庇、袒护机构编制违法违纪问题的行为,“特别是对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,要一查到底,严厉惩治。”此外,他还透露,今年监察部将起草关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相关行为,规定如何给予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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